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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人們區政府
公示公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明文規定,向你通告提示付款《附違背法房屋建筑的不東產認準書》,自行出本通告的那一天起起,歷經二三十日,即即為提示付款。
附注:《附有悖法工程的不出去產評定書》